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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教育局关于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白银市教育局 2014-5-19 10:18:26

白银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白教发〔2014〕51号

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义务教育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在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及省市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公平,备受广大人民群众关注。近年来,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逐步规范,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逐步得到落实,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但各县区工作进展很不平衡,群众对义务教育招生不良行为的反响依然强烈,“择校”、“大班额”和“重点班”问题仍然存在,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把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攻坚克难,把免试就近入学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免试入学、阳光招生,切实履行义务教育工作职责

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意见》精神,把握重点,攻克难点,明确任务。一要坚持免试入学。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决不允许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行为,决不允许按照考试成绩选拔生源和乱收费行为,要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二要坚持划片入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统筹配置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分街道、社区、路段、门牌号、村组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为辖区内每一所小学、初中合理划定对口招生生源。片区划定后,要根据实际情况慎重调整,满足社会关于划片相对稳定的期待,要按照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严格控制班额。三要坚持阳光招生。各县区教育局要将划片政策、片区划定、招生过程、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并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部门和家长代表全程参与,自觉接受监督,使招生入学整体工作在社会监督下进行。各学校要阳光编班、阳光排座、均衡配置教师,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特别加强初中学校管理,决不允许设立各种名目的“重点班”,确保公平公正。四要落实责任主体。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学校没有选择学生的权利。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守土有责、切实负责、认真履责,不断建立完善划片招生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确保每名孩子都能免试就近入学。

    三、狠抓落实、强化督查,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热点难点

    各县区教育局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集中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一要聚焦解决突出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学校组织笔试、面试或变相考试、考核、招生、分班,开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递条子、人情划片、人情招生、人情分班和择校乱收费等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二要建立完善招生方案。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县域教育资源和生源状况,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抓紧制定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并强化宣传,提升群众对方案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实施方案要特别突出城区热点学校,着力控制大班额,坚决遏制择校现象,要突出重点时段和学段招生入学规范和引导工作,完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完备有效的招生治理长效机制。三要切实强化监督职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管理职责,强化督查职能,净化招生环境,注重过程监督,不放过任何违规动向和苗头。要通过发布监督公告、拓宽监督范围、公布举报办法等形式,充分发挥家长、媒体及社区组织的监督作用,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要明确招生纪律,严防侥幸心理,严肃查处招生违纪案件,对监管不力和招生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逐级问责,一票否优。

    请各县区教育局于5月31日前将2014年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方案除涵盖划片招生内容外,还应涉及到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及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联 系 人:李建春

联系电话:8246414

电子邮箱:bys8230286@126.com


                              

 

 

 


                             白银市教育局

                           2014年5月13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白银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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